112學年度 臺北市國中小學英語課採全英語教學教案徵選計畫
子計劃2-2 臺北市112學年度國中小學英語課採全英語教學教案徵選計畫(草案)
壹、依據
一、前瞻基礎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2030雙語國家政策計畫。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
三、臺北市112學年度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
貳、目的
一、鼓勵英語教師設計全英語教學活動,增加學生英語聽力、對話與活用機會,提升英語教學效能。
二、鼓勵英語教師發揮巧思與創意,設計具有情境脈絡的全英語教學活動,創新英語教學方法及評量策略。
三、將優秀教案放置於英語教學資源中心網站供全市教師參考,以達資源共享之效益。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肆、徵選組別
一、分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教師可跨校組隊但須皆為英語教師。
二、各組徵選作品每件作者人數至多4人。
伍、報名對象
公私立國中、國小英語教師(均含代理、代課教師)。
陸、作品規範
全英語教學教案設計須包含:(請注意:請以單元來做設計)
一、學習單元設計:內容含領域/科目、設計者、實施年級、單元名稱、設計依據、核心素養(或基本能力)、議題融入、與其他領域/科目的連結、教材來源、教學設備/資源、學習目標、學習架構、學習活動設計(含學習活動內容及實施方式、學習評量)與教學心得,(其它相關學習表單、實施成效、教學省思等則以附件方式呈現,以30頁為限,含圖片、表單等資料),依照附件提供之教案格式。
二、實施成效(格式自訂):以學生的學習歷程或學習成長探討實施成效,檢附照片及相關成果檔案(可分為量化資料及質性描述,如學生學習單、作業等,請置於附件)。
三、教學省思(格式自訂):教學實施後就素養導向教學及評量面向提出自我省思或社群議課討論及改進意見。
柒、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收件日期:自113年3月4日(星期一)起至113年3月13日(星期三)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
(一)國小組:
1. 以限時掛號寄至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5號,封袋上請標明「112學年度國小英語課程採全英語教學教案徵選」,並註記「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 林家銉專案老師收」。
2. 倘有未盡事宜請洽長春國小林家銉專案教師,電話:(02)2502-4366轉分機129或 Email:t019@ccps.tp.edu.tw。
(二) 國中組:
1. 以限時掛號寄至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29巷42號.(麗山國中) 封袋上請標明「112學年度國中英語課程採全英語教學教案徵選」,並註記「臺北市立麗山國中教學組收」。
2. 倘有未盡事宜請洽林佳臻組長,電話:(02) 27991867轉分機211。
捌、審查內容
一、形式審查:凡送審作品均須符合徵選作品規格,並依「送件資料檢視表」核對送件內容與數量;如不符合規定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審
查。
二、內容審查:由教育局聘請英語教學之專家學者進行評審。
三、評審項目:
評審項目 參考構面
內容周延性 30% 具有設計的理念/學習目標明確性/議題融入學習領域之情形/所使用教材內容的正確性/能依據核心素養內涵設定教學目標等。
教學適用性 25% 學習活動的設計與所實施教育階段的適切性/各項學習活動時間安排的妥適性/學習策略採用的多元性、互動性及素養導向設計/教學省思與建議等。
評量多元性 20% 兼顧形成性與總結性評量方式/多元評量的策略運用/評量設計與教學目標間的關連性/評量方式多元留意到差異性等。
教學創新性 15% 突破或轉化傳統的思維模式與作法/具擴展及延伸加以運用的可能性/有獨特的設計構想及相關學習策略的運用且能有效引導學習者對議題發展的理解等。
媒體運用性 10% 能善用科技媒體輔助教學且能顧及實施的可行性等。
四、凡參加徵選作品之書面資料及光碟,不論獲獎與否均不辦理退件,請自留備份。
玖、獎勵內容
一、獎勵名額: (可擇優或從缺)
組別 國中組 國小組
獎勵名額 特優2件
優選4件
佳作6件 特優2件
優選4件
佳作6件
合 計 12 件 12 件
二、獎勵方式: (黃筆可修改 型式或金額)
獎項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禮券
特優 記功1次
特優獎狀 嘉獎2次
特優獎狀 嘉獎1次
特優獎狀 嘉獎1次
特優獎狀 4000元
優選 嘉獎2次
優選獎狀 嘉獎1次
優選獎狀 嘉獎1次
優選獎狀 優選獎狀 2000元
佳作 嘉獎1次
佳作獎狀 嘉獎1次
佳作獎狀 嘉獎1次
佳作獎狀 佳作獎狀 1000元
三、公布得獎名單:
1.於113年五月底前公布得獎名單,頒獎與成果發表會日期另行發函通知。
2.獲頒特優或優選奬項者,將受邀於成果發表會分享得獎教案。
拾、著作規定
一、欲參與本競賽之作品不得一稿多投,若作品已獲得其他獎勵者,則取消其參賽資格;凡經專案補助完成之教案,未經報備核可前,亦不得參加。
二、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報名時須繳交聲明書和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三、參賽作品內容以自行設計為主,作品引用素材應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反,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並追繳其獎狀與獎金,且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拾壹、任務
一、 獲獎之作品須於後續辦理之「全英語教學公開授課」分享。
二、 其他本市相關英語教學研習場域之分享。